上海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怎么核对:公告、投票、委托与未表态选项
2026-09-010小区评测
示范文本需要结合小区填写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2026年6月25日公开新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文件落款为6月15日,要求各业主大会、业委会结合小区实际制定或修改完善规则。示范文本里保留了物业区域、议事小组、代理人数、送达方式和未表态票认定等空格或选项,下载模板不等于小区已经作出选择。
规则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项可以依法补充,变更还应到属地街镇办理备案。业主查看小区现行版本时,应核对通过日期、备案情况及选项是否填写完整,不能拿市级空白模板替代本小区已经表决的正式规则。
- 先找本小区通过的正式版本
- 核对空格和勾选项
- 规则变更后查看备案情况
会议议题和投票方式提前公开
示范文本写明,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时间、地点、议题、议程和讨论方案,不得临时表决公告议题以外事项。正式方案形成前,草案公示期不少于7日;有修改意见时应研究处理,必要时修改后重新公示。
会议可以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或使用互联网。选择互联网投票时,对线上操作确有困难并要求纸质方式的业主,应提供纸质渠道;同一业主不得就同一事项在同一投票期以不同方式重复投票。业主应保留公告、投票时间和提交结果,发现议题变化及时提出。
- 核对15日前公告
- 草案公示不少于7日
- 线上困难可要求纸质方式
代理和未表态票看小区具体选项
自然人业主可以按本小区规则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须持委托书并按委托人意见投票;每名代理人最多接受多少委托,示范文本留给小区依法约定。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应书面委托。不能把别的小区的代理人数限制直接照搬过来。
有效送达后业主未在截止前表示意见,示范文本提供了视为参与并按约定处理,或者视为未参与表决等选项。究竟采用哪一种,应看本小区经表决生效的规则。本文核验日为2026年9月1日,不代替对某次表决有效性的法律判断。
- 代理必须有书面委托
- 核对代理人数上限
- 特别查看未表态票如何认定
资料来源
-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发布日期:2026-06-25;核验日期:2026-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