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宅装修登记指南:保证金、施工时间和物业责任
2026-08-230小区评测
装修开工前先完成书面告知
上海住宅业主或使用人准备装修时,应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装修登记,将装饰装修单位、施工期限、装修施工图等施工方案书面告知物业。装修人还应与物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内容通常包括禁止行为、垃圾堆放清运、施工时间和收费事项。未签协议时,物业可以依小区管理规约限制施工人员和材料进入。建议交件时取得签收记录,并保留施工图、公司资质、人员名单和保险凭证。
- 提交施工单位、期限和施工图
- 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 留存物业签收与收费公示
装修保证金并非物业想收就收
现行通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收取装修管理保证金;但小区管理规约对收取保证金另有约定的,按规约执行。因此遇到收费,应要求物业说明收费依据、金额、退还条件和期限,并提供正规凭证。物业提供装修垃圾短驳服务的,应公开服务收费标准。保证金、垃圾清运费和装修公司收取的工程押金性质不同,签字付款前要分项核对,不能只接受一个笼统的“装修费”金额。
- 要求出示管理规约中的收费依据
- 确认退还条件和办理时间
- 垃圾短驳服务收费应当公示
噪声施工时段和现场巡查
物业应加强日常现场检查并督促遵守作业时限。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全天,不得进行敲、凿、锯、钻等产生噪声的施工;双休日不在该条所称“法定节假日”内,但小区管理规约如果规定得更严格,应按更严格约定执行。其他时间施工也要采取降噪措施。业主安排工期时,应同时查看管理协议和小区公示,避免把材料进场、拆除和钻孔集中在禁噪时段。
- 每日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噪声作业
- 法定节假日全天禁止噪声作业
- 管理规约可约定更严格时段
发现违规装修如何处理
物业发现损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方案,应要求整改;现场发现违规装修时,应劝阻、制止并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城管执法等部门。施工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相关责任人应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业主或邻居发现明显敲改承重构件、破坏共用设施或持续违规噪声时,可先拍照录像、记录时间并书面通知物业。本文于2026年8月23日核验,所依据通知有效至2029年6月30日。
- 先留存时间、位置和现场证据
- 书面要求物业巡查并记录
- 拒不整改时由物业按规定报告相关部门
资料来源
-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住宅装修管理职责的通知;发布日期:2024-03-06;核验日期:2026-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