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房屋协议置换指南:房票安置、评估签约与信息公开
2026-08-220政策法规
哪些项目适用协议置换
《奉贤区房屋协议置换工作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9日起施行,适用于奉贤区行政范围内纳入年度土地房屋征收计划的项目,以及经区政府同意确需先行开展的其他项目。协议置换不是居民个人自行发起的普通房屋买卖,须由项目所在街镇作为实施主体,按政府确定的计划、方案和程序组织。
启动前必须落实资金和房源
项目启动前应落实货币补偿资金和安置房源,货币补偿资金须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安置房源为期房时一般应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重大工程项目还应确保安置地块为净地并落实建设资金。居民在外过渡原则上不超过3年,原地回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年且须经区政府同意。
补偿、房票和电子签约流程
街镇应编制房屋协议置换补偿方案和房票安置方案,经联审备案后向动迁户公布,并按规范选聘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形成每户补偿清单。签约期内,实施主体依据方案和评估结果与动迁户洽谈,鼓励实物安置和房票安置。合同应使用市级统一格式并实行电子签约,后续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税费以系统数据为基本依据。
居民签约前重点核对什么
应逐项核对房屋和人口认定、评估结果、补偿项目、房票使用范围及期限、安置房位置和交付时间、过渡安排、违约责任和产证注销条件。项目范围内应公开补偿方案、评估公司选聘结果、人口面积认定和补偿结果;居民可要求把口头承诺落实到正式方案或合同,签约前保留评估报告、公示材料和补偿清单。如实际项目方案与网络概述不同,应以备案并公示的项目文件及正式合同为准。本文核验于2026年8月22日,不替代个案评估或法律意见。
资料来源
- 奉贤区人民政府:奉贤区房屋协议置换工作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26-02-09;核验日期:2026-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