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房主办银行制度怎么查:资金账户与按揭核对清单
2026-10-030政策法规
主办银行制度适用于什么项目
上海房屋管理部门的政策解读显示,自2026年8月28日起新签订借款合同的项目实行主办银行制度。开发贷款由一家银行单独提供时,该银行就是主办银行;由银团贷款提供时,牵头银行承担主办银行角色。
这项制度主要是项目资金管理安排,并不等于购房人必须在主办银行办理个人贷款。个人能否贷款、执行何种利率和期限,仍要看借款合同、征信情况、收入材料以及实际承办银行的审核。
- 先向销售方索取项目主办银行名称及公告依据
- 不要把主办银行制度理解成个人贷款审批承诺
项目资金账户要核对哪些信息
按政策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主办银行开立项目资金账户,项目存续期间的开发贷款、项目自有资金、现房销售资金等项目相关资金,纳入该账户管理,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按规定履行住房资金监管职责。
购房人付款前,应将认购书、买卖合同和付款通知中的收款户名、账号、开户行与项目公开的监管信息逐项比对。任何要求转入个人账户、非合同账户或临时收款账户的说法,都应先暂停付款并向项目所在区房管部门核验。
- 核对收款户名是否为合同约定主体
- 保留监管账户截图、付款回单和网签材料
预售按揭的受托支付边界
对2026年8月28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政策解读明确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应在竣工备案后发放,并通过受托支付进入资金监管账户。已网签不代表贷款会立即放款,购房人应把放款条件、付款节点和交付责任写进合同或补充协议。
具体项目还会受到许可证取得时间、在途项目衔接规则、区级监管和银行内部流程影响。本文只整理公开政策和核对路径,不对某个楼盘能否预售、贷款是否获批或何时交付作保证。
- 查看预售许可证取得日期和项目类型
- 向贷款银行确认竣工备案及受托支付流程
资料来源
- 加强预售管理 有序实施现房销售:上海出台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地方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发布日期:2026-09-29;核验日期:2026-10-03
